
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股东债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名:心持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民商法学指导教师:沈幼伦20080503股东债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硕士论。同种类的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不仅是法确规定被允且在实务中也运用非常普遍的,而对于债权能否与出资人在此之前的出资义务相抵销或减免,济南债务律师委托步骤实务中存在多争议。
虽然债权出资具有分的合理性,但与其他出资方式相比较而言,却存在着其自身固有的缺陷和风险。 不论是以货币、还是以实物、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债权出资的法律分析,在性质。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债权出资存在的问题与立法建议目录一债权出资的固有缺陷一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二债权内价值的随意性三债权的隐蔽性二完善债权出资制度的建议一债权转移登记制度三债权出资的比例问题四。内容提示: 股东债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 硕士论文 专业 法律硕士研究 民商法作者名 心持指导教师 沈幼伦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 在现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
在先行、北大法宝、等法律资源库中对不支持以三人债权出资的案例较少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股东出资不到位,债权人能否起诉股东,山卡纠纷律师咨询合肥市刑事辩护方面的律师阜阳民事案件律师咨询本案例也只是因为存在以三人债权出资的序瑕疵,认定未经利害相关人同意,的租金债权不可以转。股东债权出资法律问题探析 来自 知网 喜欢 0 阅读量: 11 作者: 心持 : 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在现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债权出资用于实公司的,便是一种典型表。
债权出资的法律问题与对策探析——兼评《公》解释(三)16条词:债权/出资/探析内容提要:随着公司制度改革,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方式、围也在不断扩。三人债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对三人的债权向标的公司出资。[1] 首先股东债权转股权涉税,法律层面,通过梳理历次颁布的《公》可以,债权出资并非一开始就被纳入股东出资方式的围。根据《。
来源:莒南县新闻